发布日期:2024-08-14 16:39 点击次数:155
2023年5月20日晚,卓锦股份(维权)(688701)发布《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》。公告显示,浙江证监局查明,卓锦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。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。
5月28日,市场全天震荡调整,截至收盘,沪指跌0.46%,报收3109.57点;深成指跌1.23%,报收9391.05点;创业板指跌1.35%,报收1806.25点。板块方面,电力行业、电网设备、电子化学品等板块涨幅居前,房地产服务、家用轻工、房地产开发等板块跌幅居前。
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(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)认为,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,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,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印花税及佣金损失。(徐劲律师专栏)
暂定索赔条件:
在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,并在2022年10月3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(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)。(卓锦股份维权入口)
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,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(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),证券交易记录流水(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,,有库存股的要打印出库存股)。
(本文由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(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)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,执业十余年来,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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